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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
吃藥(胃藥),要全部吃完嗎?
發問:
前幾天看了醫生,他開了胃藥,7天份, 但如果我的胃已經沒有不舒服,是否要繼續吃完呢? 還是可以停掉了? 停掉會不會怎麼樣?
最佳解答:
如果你是因為胃不舒服,而去看腸胃科醫師,此時醫師所開的胃藥,開七天你就必須吃七天,開一個月你就必須吃一個月,除非醫師的醫囑有特別注明沒有不舒服就可以停藥,否則請你不要自行停藥 醫師的每個診斷都有其必須的療程,你不是醫師,所以你無法判斷出自己是否已痊癒,此時自行停藥是非常不智的,因為你可能尚未痊癒 停掉會不會怎麼樣? ===>不會怎樣,只是你要有自覺,你的胃病可能會繼續困擾你而已
其他解答:
這個問題會因藥而異 可以考慮去社區藥局找信任的藥師幫你評估|||||開七天份是讓你如果胃部一直不適都可以有藥吃, 既然你沒有不適了,藥也可以停,不是說一定要把藥吃完才有效果。 主要是看你的身體是否復原了。7C4CB18E23D7C5B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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